南京市法院首次举行专门法庭法官集体宪法宣誓

商业财经 2023-12-04 user3534

今天,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市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出席活动并领誓,市人民法院其他院领导,知识产权、破产、环境资源、国际商事等四个专门法庭以及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建邺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全体法官和市人民法院部分法官代表参加活动。这也是全市人民法院首次组织专门法庭法官集体进行宪法宣誓。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绚凌主持宣誓仪式。

仪式现场,随着“出旗”口令的发出,四名法警手持国旗正步迈入宣誓区,全体宣誓人员在雄浑的《义勇军进行曲》中面对国旗齐唱国歌。

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领诵誓词,其他64名宣誓法官身着法袍、列队肃立,举起右拳,齐声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铮铮誓言、铿锵有力,展现了宣誓法官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职责的坚定决心,传递着宣誓法官忠诚担当、公正司法的庄严承诺。

宣誓之后,南京破产法庭庭长王静代表宣誓法官发言。她表示将始终牢记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锚定“打造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目标,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构建“专精特新、多庭同进”的专门法庭审判新体系,做到知识产权、破产、环境资源、国际商事等专门法庭整体联动、协同发力,更加精准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市机关作风建设第四监督组组长刘新安、副组长王海山;市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市人大代表徐水兰、市政协委员钱雷以及华侨路街道和广州路社区的部分干部群众,对宣誓全过程进行监誓,并给予了充分肯定,纷纷表示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宪法学习教育。

人民法院专门法庭工作概况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关心指导下,分别成立了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南京破产法庭、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四个“国字号”专门法庭,聚力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的“专精特新、四庭同进”审判新体系,整体联动、协同发力,精准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多项工作举措、创新机制和精品案例走在全国、全省人民法院前列,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织密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于2017年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系首批设立的全国4家知识产权法庭之一,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积极推进管辖集中化,现集中管辖江苏省6个地级市的相关知识产权案件,设立8个巡回审判点,形成省内技术类案件跨区域管辖和7家基层法院市内非技术类案件全覆盖管辖的专门化审判体系,审结的多个案件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等。构建技术事实查明“南京模式”,在全国首创“聘用制专职技术调查官制度”,获“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在全国推广。形成种业司法保护“南京经验”,与省农科院共建全省首个种业振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强化种业振兴司法保障工作经验”入选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状况被《法治蓝皮书•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收录。推出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南京品牌”,率先发布《关于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工作举措》,2件案件入选江苏法院涉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牵头成立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共同签署《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打造都市圈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高地。

南京破产法庭——打造破产审判南京新高地

2020年6月12日,南京破产法庭正式挂牌,成为全省首家破产专门审判机构。三年来,南京破产法庭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办理破产”指标连续两年入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之列,2020年度“破产收回债务所需时间”为全国最佳表现。“治病救企”盘活资源,构建困境企业挽救机制。成功推动“建工系”“雨润系”“永泰系”等大型民营企业焕新重生,化解不良债权近4000亿元,盘活土地、房产2120万平方米,挽救困境企业300多家,安置职工4万余人。“建工系”案件系全省迄今审结的最大破产案件,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3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及公报案例,8件案例入选全国及全省人民法院典型案件。秉持守正创新精神,构建一体化破产审判机制。率先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上市公司重整全流程协调联动机制,小微企业全类型破产保护模式,率先推动建立全省首个市级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和多个子机制的“1+N”配套体系,成立全省首家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30余项经验被上级推广。深化改革整合力量,构建专业资源聚合机制。打造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现有1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3名全省人民法院商事人才库成员。开创性构建破产法学研究会、破产管理人协会、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破产审判研究中心(南京)研究基地的“一庭三会一基地”专业发展模式。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筑牢绿色发展司法屏障

2019年6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集中管辖全省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以及管辖不服9个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法庭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构建环境资源审判“9+1”体系。“9+1”机制改革经验,被中央深改委向全国推广,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推介。该庭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1件案件入选国务院“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3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牢固树立环资审判新理念,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理念、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长江新济洲司法研究修复基地被列入省委政法委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提升环资审判新效能,积极服务长江大保护战略和长江十年禁捕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依法审理卓航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建立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馆、首个珍稀植物司法保护基地、首个植物种质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不断探索环资审判新规则,率先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链条追责规则,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失整体性认定规则。依法审结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非法采砂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

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3年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南京中院设立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并于2023年4月6日挂牌成立,集中管辖诉讼标的50亿元以下的国际商事纠纷等案件。坚持高点定位,携手南京海事法院,联合发布服务保障自贸区南京片区实施提升战略十五条举措;形成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法律衔接问题的调研报告,获全省涉外法治研究会学术年会一等奖。实施精品战略,妥善审理并认可荷兰阿姆斯特丹国际商会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决,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编制《国际贸易活动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回应企业在对外经济交往中的法治需求。创新审判机制,建立南京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域外法查明、商事纠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方面的“智库”作用。开通中英文双语网站作为“互联网窗口”,打造与国际接轨、便利中外当事人使用的智能化诉讼服务模式。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与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贸促会江苏省分会、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等仲裁、调解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构建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被市发改委列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应用场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五校协同培养基地”,与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东南大学签订共建协议,共同培养和储备涉外商事审判人才。

祖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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